| |||||||||||||
发改委建议铁道部取消退票手续费
日前,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函,作为对董正伟发出的《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》的回应,发改委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。
董正伟的建议申请书还同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铁道部提交。 在发改委回复的函中,明确写出建议如下: 应区分不同情况发生的退票,对由于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或运输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退票,不应收取退票费; 应按退票费发生的不同时段,合理设置差别退票费率,对旅客提前退票后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,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; 运输企业因自身原因,没有按合同约定正常完成旅客运输任务,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。 这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向铁道部发出取消退票手续费的建议。 |
|||||||||||||
|
当前已有 位访客
联系我们
Copyright© 《私家地理》2005 社址:上海市余姚路14号同乐坊22号楼4楼 电话:021-52131886 传真:021-52135811 Email:sjdl@tandl.com.cn 沪ICP备09047762号 | |||||||||||||